作者:邵诗巍
前言
在我国的政策监管环境下,区块链游戏创业者从合规角度出发,需要注意规避涉赌风险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,明确表示,“涉嫌赌博的应用软件,有一个显著的特征,就是具有相关的提现功能。”
链游的基本模式“play to earn”(边玩边赚),是指玩家可以通过玩游戏获得游戏内代币,代币可兑换为泰达币等虚拟货币,且大部分链游用户也并非为了玩游戏,实际就是为了将链游中的代币低买高卖套现赚钱。
那么,根据上述最高检的描述,是不是说链游的“玩赚”模式,就天然的具备了赌博特征?本文就此进行探讨。
涉赌链游案例
Fomo3D,诞生16天吸金7千万,是一款基于以太坊网络的游戏,核心玩法是“竞拍”,玩家每次的加价行为会刷新游戏倒计时,最后一位出价者,会获得奖金池48%的以太币。这款“大鱼吃小鱼”的游戏,据传1个月流水1.7亿。
Biggame——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案,国内人员开发的一款app,用户安装柚子币钱包,将人民币兑换为柚子币之后,app提供多种赌博游戏供玩家下注。
什么样的游戏是赌博?
关于何种网络游戏会构成赌博犯罪,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。但我们可以通过相关法规政策中进行梳理总结。
根据2020年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监管和执法要点指引》的通知,普通竞猜类网络游戏、含宣扬赌博内容的网络游戏和网络赌博游戏的主要区别如下:
从该表格中可以总结,若一款网游涉赌,应同时具备3个要点:
1、参与前提:用户需要付费购买平台内的道具/游戏币
2、表现方式:玩法具有偶然性,用户通过“以小博大”的方式参与游戏,且具有亏损可能性
3、收益结果:用户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提现,获得法币
链游是否涉赌如何判定?
综合上述3个要点,我们结合链游的特征进行分析。
1、付费购买平台内的道具/游戏币。
绝大多数链游平台,都需要用户通过付费的方式购买平台内道具或代币。具体方式为:先通过交易所(Binance、OKEX等)等方式,用法币购买虚拟货币;再下载钱包(TokenPocket、MetaMask等),将所购买的虚拟货币转移到钱包中;在链游中连接钱包后,可以通过钱包在平台内购买道具或代币。
即使一小部分链游在一开始宣称免费,也是为了吸引用户所做的推广,之后为了有更好的游戏体验,用户仍需要氪金。
2、可直接/间接提现,获得法币。
国外的链游项目,用户在平台内的NFT或游戏代币,可以在交易所中提现为虚拟货币。在国内,由于我国对虚拟货币政策规定,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,是一种虚拟商品,以及根据游戏相关法律规定[1]:“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、兑换或以“虚拟货币”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、财物的服务”。
因此,国内做链游,对于游戏内发行的代币,若支持兑换为虚拟货币(下分),那么结合上述特征1(上分),则具备了赌博犯罪的上下分特征。
3、玩法:偶然,以小博大,亏损可能性。
目前链游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:养成类,模拟经营类,沙盒类,卡片类,挖矿类,竞技类等,类别的不同无法区分游戏是否涉赌,具体还是要看平台的具体玩法。
例如盲盒,抽奖等玩法,用户的胜败与否具有很大的偶然性,若用户付费抽奖所获得的游戏道具价值具有较大差异,具有亏损可能,则涉赌风险高。
曼昆律师建议
由于国内对于区块链、元宇宙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,且相关政策对虚拟货币、挖矿等持消极态度,项目方若计划在国内上线链游产品,务必在产品上线前后都要做好严格的法律流程风险把控。
在上线前,需要对游戏机制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,防范涉赌风险;
在上线后,需要定期监测产品数据,防范用户利用平台漏洞进行赌博;
另外,要重视用户投诉举报,一旦发现相关涉赌行为,要对产品及时做出优化改善。
文章来源于互联网:边玩边赚钱的区块链游戏,如何避免成赌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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